如何確定合同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就是指合同符合成立的要件,只是在很多的領域還有與法條不相適應的部分,因此叫效力待定合同。作爲此類合同,其由於法律效力的不確定性,所以在更多的情況下,還具有相當的爭議,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效力待定合同。
所謂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
《合同法》規定了以下三種情況爲效力待定合同:
(l)限制行爲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纔有效;
(2)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才能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後果由行爲人承擔;
(3)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權利而訂立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纔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而是處於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於有效合同,也不同於無效合同,也有別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確定,取決於享有追認權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內的追認。
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同意後,其效力確定地溯及於行爲成立之時。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拒絕後,自始無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體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體與一般合同的主體有所不同,涉及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其中與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權處分人訂立合同的人稱爲相對人(即第三人),相對人主觀上並不知對方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追認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超越其行爲能力所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權追認無權代理人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無權爲處分行爲的對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第三人同意或承認,在第三人追認或行爲人取得處分權後合同有效。
《合同法》將效力待定合同規定爲三類:
一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定立的合同;
二是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三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此三類合同分別是由於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資格或缺乏處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給有關權利人賦予承認權,使之能夠以其利益判斷做出承認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絕而使合同無效,往往是有利於權利人的利益,有利於促進交易的。因此,將這類合同規定爲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權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總之,無論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還是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都有其自身的特性,在相關的締約,解約,還有合同具體內容上都有不同類型的問題。所以這類合同作爲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有很大的限制性因素。如果你遇到類似的問題,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解決。
-
合同判決後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律師解答:滿足法定條件會失去效力。律師解析:滿足法定條件會失去效力。合同判決後只有在無效、被撤銷、解除條件成立時或期限到達時纔會失去法律效力。合同喪失法律效力的情形是比較多的,不同的情形失效時間不同,例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附終止期限的...
-
《民法典》租賃合同未付租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答:是3年。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向法院起訴主張租金的,訴訟時效是3年。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承租...
-
乘人之危訂的合同怎樣認定呢
律師解析:乘人之危訂的合同屬於法定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明文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
合同糾紛追訴期限多久
律師解答:自知道訴訟權利之日起三年內。律師解析: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期限與訴訟時效相同,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可起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仲裁或者申請訴訟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