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算時間多久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算時間多久(《民法典》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法律對工程施工合同結算時間沒有作出規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的,合同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四百七十六條建築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施工合同主要條款】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二、工程價款結算方法是怎樣的
1.按月結算
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我國現行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結算中,相當一部分是實行這種按月結算。
2.竣工後一次結算
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合同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分段結算可以按月預支工程款。分段的劃分標準,由各部門、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規定。
4.目標結款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爲支付工程價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將合同中的工程內容分解成不同的驗收單元,當承包商完成單元工程內容並經業主(或其委託人)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元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目標結款方式實質上是運用合同手段、財務手段對工程的完成進行主動控制。
5.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三、最新資訊(《民法曲》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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