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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餐飲房租是否可減免?

疫情期間餐飲房租是否可減免?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各個地區都都取消了集體活動,這樣導致一些行業收到了衝擊,其中

首先需要確定合同是否可以按不可抗力減免租金。依照《租賃合同》中的約定,合同中如果對出現不可抗力減免租金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履行。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因發生新型肺炎,包括被隔離、封城、限行等緊急措施而無法自由活動)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若無約定,承租方可以援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發生了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情勢變更事由,主動與出租方協商變更合同條款,申請減免房租。

注意:餐飲企業需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政府關於交通管制、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等文件、新聞、短信、微信、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彙總因疫情造成的經營業績銳減情況,同時對相關政府部門發佈的管制通知備案存檔。另外,要及時向對方當事人發函告知相關情況,且要保留通知的證據。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就是餐飲行業了,在疫情期間餐飲行業無法營業,餐飲企業想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所以會考慮申請減免房租或者是解除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