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違約合同可以起訴幾次
一、如果是違約合同可以起訴幾次
違約合同可以起訴一次。但是判決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上訴的次數沒有限制,但還是要符合我國的兩審終審制。同一訴求,一審後不再審,判決後不能另行起訴了,但是還是可以申請再審的。如果確實因爲法院原因誤判等,可以向法院審判委員會投訴,也可以上訴,通過二審或者再審糾正。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二、民事訴訟中原告敗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主體不適應。原告不具備訴訟的主體資格,其所訴訟事項與自己沒有利害關係。
2、告錯了對象。如原被告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是被告的職務行爲,而起訴被告個人等。
3、超過訴訟時效。原告不在訴訟時效之內行使訴訟權,卻又不依法主張權利,未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
4、管轄錯誤。如把行政案件當作民事案件訴訟等。
5、舉證不能。原告不能舉證或所舉證據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採信。
6、索賠過高。一些侵權案件,原告索賠金額過高明顯超出實際損失,損失大量訴訟費用。
7、合同無效。因簽訂的合同無效,原告自身有過錯,應承擔民事責任。
三、合同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1、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在以提供勞務爲標的的合同中,債務人喪失工作能力,爲不能履行。
2、延遲履行。又稱債務人延遲或者逾期履行,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
3、拒絕履行。是債務人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合同。這種表示一般爲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債務人將應付標的物處分給第三人,即可視爲拒絕履行。綜上所述,雙方提前簽訂合同,對今後的買賣做出約定,在沒有履行合同之前,也不能隨便解除合同,如果發生毀約行爲,當事人要承擔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屬於重要條款,作爲違約方,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無約定的,雙方協商確定一個賠償數額。
綜上所述,如果違約合同的話,可以起訴一次。但是,法院判決如果沒有發生法律的效力的話,那麼當事人上訴的次數卻是沒有限制的,不過要注意的是,當事人提起的訴訟還是要符合我國的兩審終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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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上限如何規定
律師解析:法律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規定違約金的上限,也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合同違約金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般約定的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如果過高或者過低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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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當事人違約而變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析:關於當事人違約而變更合同的情形分別有: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律其他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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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違約責任歸責原則
律師解析:違約責任歸責原則主要是指確定違約責任是否成立,即違約行爲人是否應對其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過錯責任是指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過錯責任是指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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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委託後,代理人還有代理權嗎?
受託人轉委託這樣的情情況是很常見的,是合法的,又是不合法的,但是不管轉委託是不是合法,有人都會很疑問,受託人完了了轉委託以後,自己是沒有代理權的。這還關係着,受託人要是遇到了合適機會,可不可以不經過轉委託的人就去辦理相關的代辦事宜這些問題,所以很值得重視。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