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要約撤銷需要同意嗎?
要約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並生效以後,將該項要約取消,從而使要約的效力歸於消滅。
撤銷與撤回都旨在使要約作廢,或取消要約,並且都只能在承諾作出之前實施。但兩者的區別在於:撤回要約發生在要約生效之前,而撤銷要約則發生在要約已經生效但受要約人尚未作出承諾的期限內。由於撤銷要約時要約已經生效,因此對要約的撤銷必須有嚴格的限定,如果因爲撤銷要約而給受要約人造成損害,要約人應負賠償責任。而對要約的撤回並沒有這些限制。
《民法典》規定,如果要約中規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約是不可撤銷的,或者儘管沒有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但受要約人有理由信賴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且已經爲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則不可撤銷要約。如果受要約人在收到要約以後,基於對要約的信賴,已爲準備承諾支付了一定的費用,在要約撤銷以後有權要求要約人給予適當補償。
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人在發出要約以後,未達到受要約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約。任何一項要約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於或同時與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便能產生撤回的效力,視爲要約人未發出要約。允許要約人撤回要約,是尊重要約人的意志和利益的體現。由於撤回是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作出的,因此在撤回時要約並沒有生效,撤回要約也不會影響到受要約人的利益。
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要約不同於法律行爲。,要約是要約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經過受要約人的承諾,才能產生要約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另一方面,要約作爲意思表示的一種,其拘束力只體現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銷或者變更上,而不能直接產生設定權利義務的法律效果。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
-
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
一、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民法典》中合同到期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續簽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雙方可以自行商量續簽的時間,該合同到期就代表這個合同已經終止了,續簽時間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的就按照合同中的約定進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解除權行...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民法典規定,合同違約後,如果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的,應該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條件的,不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