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運費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準備雙方運輸合同、證明運輸合同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承運人已經按照運輸合同所載明的內容履行了按期將貨物交付給指定收貨人的證據、證明收貨人簽收貨物並在約定的檢驗期限或合理的檢驗期限內未對貨物的數量及損毀等情況提出異議的證據、拖欠運費的託運人或收貨人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形成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相關的合法權益。
承運人已經按照運單的記載並依約履行了向託運人指定收貨人交付貨物的義務,且收貨人並未在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檢驗期限內對貨物的數量損毀等情況提出異議的,託運人或收貨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人有權將貨物留置,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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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預售合同後房子還能退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麼hi可以退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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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的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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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不可撤銷條件有哪些
(1)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3)撤銷權已過除斥期間。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186條第二款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1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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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