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陰陽合同,要如何判斷陰陽合同的效力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爲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爲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爲,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僞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僞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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