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定金嗎
合同約定有定金條款,適用雙倍賠償定金的。
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根據該條規定,違約金條款和定金條款是不能同時適用的,當事人不得在訴訟中即主張支付違約金又要求沒收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非違約方選擇違約金責任後,並不影響其要求對方返還定金的權利。因爲違約金是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時應承擔的責任,而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後,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在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定金已失去了擔保給付定金一方及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功能,這部分金錢本來就屬於給付定金的一方所有,因而理應返還。所以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同時支付違約金。但是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這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
合同滯納金標準是什麼
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根據滯納金的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滯納金只能發生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
-
違反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違約責任的形式,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對此,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做了明文規定。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
-
租賃合同違約賠償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爲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則按照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
-
合同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