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是合同欺詐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3.08W
律師解析:霸王條款不是合同欺詐,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爲手段,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爲。霸王條款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羣衆利益。
“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爲個別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黴,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二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權限。
三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四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五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通知、聲明、告示、店堂告示、行業慣例等大量存在於消費領域,充斥我們的經濟生活。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如銀行,保險,郵政,電信,水電氣等),沿襲舊體制下的規定或僅從自身利益出發制定行業慣例,對消費者利益多方限制,嚴重侵犯消費者的權益,引起廣大消費者的不滿。霸王條款在這些領域裏蓬勃地存在着,但它的破壞性是衆人皆知的。消費者對它是“痛而不欲其生”。它在很大程度上干擾與破壞了正常的消費秩序,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甚至對國家在消費領域的管理活動造成了極大的阻礙與破壞,使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形同虛設。它的破壞性主要表現爲:
一,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限制,甚至剝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使與取得。
二,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逃避法律對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嚴格消費責任。所以,基於霸王條款的破壞性,有學者如此斷言,“20世紀以來,格式條款(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威脅到契約正義性和交易安全”。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
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
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
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
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爲個別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黴,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二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權限。
三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四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五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通知、聲明、告示、店堂告示、行業慣例等大量存在於消費領域,充斥我們的經濟生活。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如銀行,保險,郵政,電信,水電氣等),沿襲舊體制下的規定或僅從自身利益出發制定行業慣例,對消費者利益多方限制,嚴重侵犯消費者的權益,引起廣大消費者的不滿。霸王條款在這些領域裏蓬勃地存在着,但它的破壞性是衆人皆知的。消費者對它是“痛而不欲其生”。它在很大程度上干擾與破壞了正常的消費秩序,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甚至對國家在消費領域的管理活動造成了極大的阻礙與破壞,使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形同虛設。它的破壞性主要表現爲:
一,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限制,甚至剝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使與取得。
二,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逃避法律對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嚴格消費責任。所以,基於霸王條款的破壞性,有學者如此斷言,“20世紀以來,格式條款(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威脅到契約正義性和交易安全”。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
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
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
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
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
簽訂合同的原則有什麼?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時,談判雙方都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只有這樣,合同的訂立纔有意義。(一)誠實信用原則。講誠實、守信用,是合同當事人在經濟往來中應遵守的原則,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準則。不誠實、不講信用是經濟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國各級政府組織企業開展的“重合同...
-
辭職後一定要退工單嗎
律師解析:辭職後是一定要退工單的。在單位辭職拿退工單後,通常由原單位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如果不轉出,社保是不能繼續繳納的。原公司還要協助離職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
-
購買合同糾紛怎麼寫
律師解答: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合同糾紛撰寫需要包括以下內容,一、請求事項,裏面包括如下內容:1.還清款項:2.賠償經濟損失。二、事實理由及證據:裏面包括如下內容:基於上記理由和事實,特提起訴訟,請求法律解決是盼。通常來說,合同糾紛就是通過以...
-
怎麼解決裝修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協商和解,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3、仲裁,當事人如果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