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和設計變更區別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1.84W
區別: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後,基於當事人的法律行爲、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行爲或法律規定,不改變合同主體而使合同內容發生變化的現象。設計變更是設計師根據具體的情況,對原有設計做出的調整變更,是業主方考慮到實際的需要而做出的變更,而不是因爲設計缺陷而需要變更,是要求的變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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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一定要退工單嗎
律師解析:辭職後是一定要退工單的。在單位辭職拿退工單後,通常由原單位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如果不轉出,社保是不能繼續繳納的。原公司還要協助離職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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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嗎?
律師解析: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如果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什麼是意向性合同意向性合同是是合同的一種。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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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的原則有什麼?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時,談判雙方都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只有這樣,合同的訂立纔有意義。(一)誠實信用原則。講誠實、守信用,是合同當事人在經濟往來中應遵守的原則,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準則。不誠實、不講信用是經濟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國各級政府組織企業開展的“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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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電子郵件商量好的內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律師解析:通過電子郵件商量好的內容能算做合同的一部分。電子郵件的內容即是合同條款,其文字(或與圖像、聲音的組合)表達也是確定的,當事人雙方一經協商確認後即應信守合約,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變更或者不履行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應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