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如何賠償員工
現在有很多的企業會因爲經營不善而導致倒閉,根據勞動法,企業倒閉之後企業應該先有限清償破產費用以及公益的債務,其次就是員工的補償費用了,那麼企業應該如何賠償員工呢?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談談企業倒閉如何賠償員工的問題。
一、公司破產員工補償怎麼算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爲: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
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相關法律條文
《合同法》
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我國的《勞動法》中明確說明了企業倒閉如何賠償員工的問題,此時企業需要賠償給員工的金額包括職工應得薪酬、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和應有補償金等,如果企業不按照法律規定盡心賠償的話,職工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公司清算方案何時出具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方案指公司終止解散時由清算組制定的清算工作計劃。清算方案作爲指導清算組開展工作的計劃性文件,必須具備合法、完整、及時、準確和便於操作等特...
-
公司應怎樣進行破產清算
想要了解公司應該如何進行破產清算,那麼我們可以從公司破產清算的具體程序來進行分析。一般來講,公司在經過了破產清算程序後就會消滅法人資格。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公司破產清算程序的內容吧。破產清算的的程序:一、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
-
什麼是破產債權破產債權主要包括哪幾個類型
律師解析:破產債權是指企業在宣告破產前發生的債權,這種債權可以進行申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主要包括因破產宣告而解除經濟合同造成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害的部分等。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
-
企業破產清算需多少時間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