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會關於開發立項的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公司股東會關於開發立項的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二)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三)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四)會議決議狀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五)簽署: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大會決議事項有哪些?
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1)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2)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3)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
5)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採納以外的其他事項。
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1)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
2)發行本公司債券;
3)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爲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採納的其他事項。
公司決定開發某些項目之前,總該召開股東大會,要尊重一下各位股東的知情權和表決權,如果大多數股東對企業決定開發的這個項目存在着異議,經過幾次討論都不同意的話,企業是不能單獨的開發這個項目的。股東會議決議書的寫法大都如此。
-
公司出了問題是股東還是法人
律師解答:不一定。律師解析:不一定,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負責決策的人一起負責的,有些股東參與到決策的就一起負責。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對公司的經營行爲負責,而股東對公司業務有決策權,一般不直接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
-
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
解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時適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呢?損害公司利益責任主要是指的什麼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有關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的知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是指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或者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定義務,損害...
-
抽逃出資的股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抽逃出資的股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1、民事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股東以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一旦履行了出資義務,股東出資的財產即轉爲公司財產,股東抽逃資金實質上是不法侵佔公司財產。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確定,股...
-
民法典股東知情權的規定是什麼?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爲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