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住所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在辦理公司註冊登記時,公司住所是必須提交的信息,同時也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記錄內容之一,公司住所不僅是形式上的要項,而且在物理存在上也是十分必要的,一家經營正常的公司必然有自己的辦公場所,這也是對外聯絡、簽訂合同、辦理財稅等事宜的依據,那麼,公司法公司住所的相關規定是什麼呢?
一、公司住所的定義
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通常是公司發出指令的業務中樞機構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載明的地點,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具有公示效力。公司住所記載於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註冊登記的必要事項之一。公司住所變更必須履行法定的變更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
公司主要辦事機構一般是指公司董事會等重要機構,因爲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外代表公司的。公司可以建立多處生產、營業場所,但是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並且這個公司住所應當是在爲其登記的公司登記機關的轄區內。
二、公司住所的法律意義
要規定公司住所,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任何時候都能找到這家公司。從法律上確定公司住所,具有多重意義:
1、可以據以確定訴訟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提起民事訴訟,由被訴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以公司爲被告的民事訴訟,歸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可以據以確定法律文書的送達處所。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送達訴訟文書時,應直接送交受送達人;直接送達法律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對公司來說,無論是直接送達還是郵寄送達,均以公司住所地爲受送達處所。
3、可以據以確定債務履行處所。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債務,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對公司來說,其履行所在地應爲其住所地。比如,稅務機關送達稅務方面的文書,必須有一個可以送達的處所;公司將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供股東查閱,應當置備於公司住所等。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住所。所以,本法進一步明確,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住所。公司住所不同於公司的一般生產經營場所:公司住所只有一個;而生產經營場所是直接從事生產經營的地點,營業場所、生產車間、銷售網點等都包括在內,可以有多個。公司住所依法確定後,不得任意變更;如果需要變動,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在法律意義的層面,公司住所是決定訴訟管轄的主要依據,是各類法律文件的送交目的地,同時,也是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定地點,按照相關規定公司住所只能存在一個地方,且不能隨意改變搬遷。
-
一人公司股東對外應否承擔連帶責任根據
一、一人公司股東對外應否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由於公司人格獨立,股東原則上並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的財產,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
-
企業有擔保的公司能變更法人代表嗎
一、企業有擔保的公司能變更法人代表嗎公司在對外擔保期間出現公司決議變更法人代表、原法人代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等的情形時,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二、法律規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
-
公司強制解散的流程
公司強制解散的流程爲董事會通知股東,董事,監事申請解散登記,公司因爲相關法律規定的事項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
-
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
一、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爲債權人或債務人按照我國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法院認爲可以重整的應當裁定重整。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爲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等。《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3債務重組方式包括:(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