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介紹私募股權投資退出的四種方式
簡要介紹私募股權投資退出的四種方式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其具有有利於提高PE的知名度,是實現投資者、企業管理層、企業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徑,能夠讓投資者獲得較高的收益回報等優勢。但確定同樣突出,例如:IPO所需時間長、機會成本高,IPO退出面臨諸多風險以及上市門檻高等。
2、兼併收購上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時機成熟時,將目標企業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確保所投資資金順利的撤出。同樣具有它的優點和缺點,優點:併購退出可緩解PE的流動性壓力,併購退出只要在併購交易完成後,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價格及退出回報較爲明確和併購退出更高效、更靈活。缺點:潛在的實力買家數量有限,收益率較IPO低和企業管理層可能對併購持反對意見。
3、股份回購是指企業或者公司管理人員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公司的股份購回,從而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方式。其優勢和劣勢也較爲明顯。存在較多法律障礙、錯失未來潛在的投資機遇是它的的缺點,交易過程簡單和資本安全得到保障則是它最大的好處。
4、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失敗後的退出選擇。當企業出現重大問題沒有繼續發展空間,抑或持續經營會帶來更大損失,其他投資者和企業管理層、原有股東等內部人員也不願意接手時,只有果斷對目標企業進行清算,才能及時收回資本,避免損失擴大。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幾種退出方式中,清算退出是基金公司最不願意採取的方式。
IPO、併購、股份回購、清算是我國市場上主要的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方式。特別是,我國A股爆發,其上的前三種方式,在市場上屢見不鮮。IPO因此回報率最高,最受我國投資者青睞;而併購作爲最靈活的退出方式逐漸成爲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主要退出方式。作爲投資者,最重要的則是,理智分析現狀,冷靜看待市場,選擇最適合當下的退出方式纔是風險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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