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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執行?

一、法人人格否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執行?

法人人格否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執行?

法人人格否認可以執行的情況是: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來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時,債權人可以越過公司的法人資格,直接請求濫用公司人格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制度。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股東濫用公司控制權的幾種表現?

1、“傀儡”公司。有控制權股東對公司進行操控,對外雖然表現出公司行爲,而實質上公司只是徒有其表,與公司交易的第三人無法判斷與自己進行交易的是公司還是投資者本人。

2、公司資產不足。公司資產是否充足直接影響到交易安全。公司只有使負債與股本保持合理的比例,才能保證自己的信用和經濟往來的安全,不致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如果公司負債與股本的比例失衡,就存在股東通過公司將商業風險轉移給大衆的嫌疑。

3,股東強迫公司實施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爲。雖然股東也有損失,但從其他方面獲得的利益往往超過其作爲股東所受到的損失。

三、執行法人人格否認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公司人格否認僅是一種特殊規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公司人格獨立被作爲一種一般規則,是帝王原則,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僅是對公司人格獨立制度的彌補,我們不能因爲公司人格否認規則而否認公司具有獨立人格。

2、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條件相當含糊,正如表述中所說,它適用於法律實體的概念用於妨害公共利益,使違法行爲合法化,保護欺詐或爲犯罪行爲辯護時,這一陳述極具隨意性和抽象性,使人難於把握。

3、公司被否認人格的後果是視公司爲多數人之聯合。各股東在公司人格被否認之後,再也不能以公司獨立的人格對抗善意債權人,股東的責任也應由有限責任轉爲無限責任。

法人人格的否認權在合理的情況下是可以執行的,並且針對可能會出現的情況需要詳細的進行分析。股東和法人對一家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存在,而一旦股東出現有侵犯債權人權益且有明確的證據的情況下是可以越過法人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標籤:執行 人格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