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分立和合並都是常見的情形。不論是分立還是合併都需要進行相應的登記。那麼,公司在出現分立的情形下,需要辦理的登記程序是什麼?公司分立需要哪些手續?本站小編爲您解答。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並按《公司法》的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債務義務後,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相關登記材料,申請變更登記。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出去另設一個或若干個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續。另設的新公司應辦理開業登記,存續的原公司辦理變更登記。
1、分立後存續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分立各方簽訂的分立協議和公司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決議(主要寫明分立出幾個公司,分立的主要內容);
(4)公司在報紙上發佈三次分立公告的憑證;
(5)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公司新一屆股東會決議(主要寫明:總股本及其股本構成、公司領導班子有否變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變更的事項);
(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8)由新一屆股東會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若有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監事,還需提交職代會選舉的任職文件;
(9)《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
(10)《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1)《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經理情況》;
(12)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複印件;
(13)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及由工商局檔案室提供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公司章程複印件。
2、派生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和其他開業登記材料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分立各方簽訂的分立協議和原公司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決議(主要寫明分立出幾個公司,分立的主要內容);
(4)原公司在報紙上發佈分立公告的憑證;
(5)原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原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新設分立
新設分立是指公司將全部資產分別劃歸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辦理註銷登記,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
1、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和其他開業登記材料;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分立各方簽訂的分立協議和原公司股東會(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決議(主要寫明分立爲哪幾個公司,分立的主要內容);
(4)原公司在報紙上發佈分立公告的憑證;
(5)原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原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2、分立解散公司(即原公司)辦理註銷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公司股東會同意分立和註銷決議(主要內容是因公司分立同意註銷);
(4)分立各方簽訂的分立協議;
(5)公司在報紙上發佈三次分立公告的憑證;
(6)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7)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的分立導致的結果就是分公司的產生,分公司與總公司是公司組織形式的一種情形。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對外不能獨立的承擔責任。那麼,分公司享有哪些獨立的權利?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怎麼確定?這些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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