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註銷了怎麼恢復
一、公司被註銷了怎麼恢復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流程正常註銷後是不能恢復的。
法律依據在於《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如果想要恢復,可以考慮“拷貝”原來的公司。即按照公司註銷前的經營範圍、經營地址等重新申請註冊新公司。
但是有限制。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相同或者相近的,登記機關不予以覈准: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除前兩種情形以外的原因辦理註銷登記未滿一年的。
二、公司註銷的法律依據是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註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清理公司債權和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7、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
總公司有權利註銷分公司嗎
有。總公司可以辦理分公司註銷手續,要交兩個文件:一是總公司關於註銷分公司的會議決議的文件,二是財務報表,顯示分公司已經清理完畢債權債務,註銷完畢以後,工商局會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撤銷分公司的...
-
如何提起變更公司登記訴訟,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概念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是股東對於公司登記中記載的事項請求予以變更而產生的糾紛。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如何對公司法人的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進行變更,變更登記主要提交材料有哪些
一、釋義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爲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
-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變更股東嗎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變更股東。一人有限公司變更股東需要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手續後,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