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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律師不負責任怎麼辦?

一、聘請律師不負責任怎麼辦?

聘請律師不負責任怎麼辦?

在聘請律師時,首先要看律師是否有從業資格,還有律師證等,是否負責主要是看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可以諮詢一下其它的律師,評價一個律師是否真正盡到了應履行的責任。再者,也可以到司法局,律師協會反映情況。要看具體情形和案件,原則上律師沒有做事不代表其不負責任,因爲律師是按程序辦事。如果確實是有事沒辦好,那纔是不負責任。如果確實存在不負責任的情形,可以向律協投訴,向司法局舉報。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二、律師的作用

第一,律師精通包括實體法、程序法在內的法律法規,具有對案件如何進行調查的能力,不僅如此,律師還養成了從法律角度進行思考的習慣,能夠把眼前的具體案件與法規範恰當地聯繫起來,通過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觀性和說服力的主張,並及時提示給法院。

第二,律師在其擁有的法律法規知識和法律推理能力基礎上,還能夠根據具體案件對有利於自身委託人的論點和證據材料加以組織並以邏輯嚴密完整的樣式來展開辯論,而且這樣的辯論在不一定與律師個人所持有的信條或好惡有直接聯繫。

第三,律師熟悉法律實務尤其是其中關於訴訟的實際事務。做一個好的律師,往往經過反覆處理大量的案件而逐漸領會掌握了種種程序上的技術。

第四,從與案件或糾紛本身的關聯來說,當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害關係者,往往只能站在自己主觀的立場上來對待訴訟。

第五,律師作爲從事專門職業的人員,接受職業團體特殊的倫理規範制約。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應當選擇委託具有職業資格並且合法註冊的律師,在簽訂代理合同的時候明確約定律師需要履行的法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果經覈實確實存在律師不負責任,當事人可以向律師事務所或者當地司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