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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房屋租賃糾紛要哪些證據

處理房屋租賃糾紛要哪些證據

有時候,房屋租賃方面的糾紛是無可避免的,而此時要想通過解決糾紛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當事人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那麼處理房屋租賃糾紛要哪些證據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般而言,房屋租賃糾紛訴訟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後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

(二)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時房屋狀況的證據;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

3、當事人要求對租賃房屋內的裝修資產進行評估鑑定的,應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的期限內向法庭提出申請。

(三)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有合法產權來源的證據;

2、房屋租賃合同;

3、屬於房屋轉租的,應提交轉租關係合法的證據。

解決房屋租賃方面的糾紛,可以申請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無論是哪種處理方法,當事人都必須要事先蒐集好相應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請求才行。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