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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免責事由包含哪些

延期交房免責事由有以下情況:

延期交房免責事由包含哪些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爲,如徵收、徵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如確屬以上幾種情況,且對建設工程的進度卻又影響的,則開發商可以免除逾期交房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的規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現對房屋的正常交付產生重大影響造成出賣人可能延遲交付的,出賣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出賣人應在合理期限內對買受人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構成延遲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