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出借銀行賬戶出借人擔連帶責任
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是違法的,出借人也是有過錯的,並且應當爲其過錯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審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法院認定何某出借賬戶存在過錯,判令被告返還原告借款本金66.28萬元及利息;賬戶出借人何某承擔連帶責任。
基本案情
2012年起,原告王甲、王乙(夫妻)根據被告陳某要求,陸續通過銀行轉款、支付現金方式支付350萬元給陳某、賬戶出借人何某,雙方約定月利率2%。後陳某、何某陸續償還了部分借款並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現原告認爲被告尚欠本金1074000元以及利息,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陳某返還借款本金1074000元及利息,被告何某爲其出借賬戶收到的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另查明,何某出借銀行賬戶情況如下:原告王甲分別於2015年1月、2016年8月轉賬50萬元、25萬元至何某賬戶,王乙2017年6月轉賬10萬元至何某賬戶,合計85萬元。
法院審理
法院認爲,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原告提供的銀行轉賬、借條以及談話錄音、電話錄音等證據,可認定剩餘借款本金爲66.28萬元。關於何某的責任問題,何某出借銀行賬戶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關於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的規定。何某收到涉案借款後,通過自己的賬戶逐月向原告王甲王乙償還借款以及支付相應利息,未提交證據證明其收轉款及支付利息款是受到陳某的授權或委託,因此,被告何某出借銀行賬戶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爲,應對涉案借款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判決生效後,原被告均服判息訴。
-
舉證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的區別
一、舉證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的區別舉證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的區別有:1.作用條件不同。證明責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適用,而舉證責任僅在事實真僞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法律後果不同。在案件事實真僞不明時,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敗訴,另一方勝訴。3.主體不同。案件的當事人...
-
如何正確運用被迫離職?
首先勞動者需要清楚被迫離職是什麼意思?被迫辭職是指由於用人單位存在的違法情節,迫使勞動者辭職。其次,勞動者主張被迫離職的事由主要包括:1、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是提供勞動條件。2、沒有及時足額的支付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
-
典型案例——銷售侵犯ZL201921730980,5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請求人陳某某聲稱是“一種加工筍乾的揉筍機”(專利號:ZL201921730980.5)發明專利權的利害關係人,該發明專利於2019年10月16日申請,2020年9月29日獲得授權,至今有效,專利權人爲:請求人作爲利害關係人,發現被請求人在自己的家裏銷售使用的產品侵權了該發明專...
-
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時,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實務中,許多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不清楚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數額,因錯算、漏算導致自身合法權益難以獲得充分保障。本文通過梳理《勞動合同法》《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