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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部位爭議如何辦

法律2.71W
工傷認定部位爭議如何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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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部位爭議如何辦
可以重新申請工傷鑑定。
需要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局工傷保險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1.單位證明(說明莫某人,身份證號碼多少,於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因爲什麼受傷)
2.工傷認定申請表
3.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
4.勞動合同
5.身份證複印件
6.派出所證明
7.兩個工友的書面證言(附這兩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8.六寸彩色直觀照片一張(顯示受傷部位及本人相貌)
9.病歷複印件
10.就診票據複印件
以上第9、10可以在出院後補交。
上面所列的資料是一般情況下所需材料,可能部分地方勞動局會要求另外提供一些材料,你就先按照上面的材料準備,送到勞動局工傷保險科,如果還缺哪些資料他會一次性告知你的。
傷殘等級鑑定的程序是:向勞動局下屬部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手寫)
2.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
3.病歷複印件(其中必須有病歷首頁、手術記錄、
4.工傷認定書複印件
5.診斷證明覆印件
6.x光片(若肢體有缺失的,需要六寸直觀照片)
7.單位證明。
8.身份證複印件
提交上述資料後,等待鑑定委員會通知你何時去做鑑定。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