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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就不能辦理經濟糾紛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2.86W
沒錢就不能辦理經濟糾紛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沒錢就不能辦理經濟糾紛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1、只能先向法院申請執行,然後等被告有錢的時候再向法院要求執行。
2、被告如果已婚,則可查詢其配偶是否有財產,還可查詢被告有無房產、車輛及銀行賬戶、應收賬款等財產線索。
3、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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