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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法律1.6W
故意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故意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欠債不還律師費按照借款協議由借款人支付。

1.對於一方不償還債務、誰支付律師費的問題,如果合同約定借款人承擔,該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圖,不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應當合法有效。

2.借款人違約導致貸款人提起訴訟維權的律師費,按照借款協議由借款人支付,符合自治原則。

行動指導

1.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由此可見,借款人不僅要繼續履行償本付息的合同義務,還要賠償貸款人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欠債不還的,律師費可由欠錢方出。欠債不還屬於違約行爲,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