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與人身意外傷害險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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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與人身意外傷害險有哪些區別
1、保險的目的不同(1)工傷保險不以營利爲保險目的,它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導致傷殘或死亡後,對工傷職工及工亡者遺屬提供醫療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工傷保險的保險目的是保障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分解企業的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2)商業保險公司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則以營利爲保險目的,尋求利潤最大化。
2、保險的實施方式不同
(1)工傷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依據《丁傷保險條例》規定,適用範圍的用人單位必須參加。
(2)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實施方式是自願的,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籤訂保險合同,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
3、保險的項目和水平不同
(1)工傷保險待遇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訂標準。在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時,要考慮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需要。
(2)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保險金額則是保險人和投保人雙方約定的,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按合同規定的金額一次性賠付保險金。
4、保險的管理體制不同
(1)工傷保險是由政府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機構)管理的,保險的權利義務關係屬於社會保險法規的調整範疇。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由金融單位的商業保險公司管理的,保險的權利義務關係屬於商業保險法的調整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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