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方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嗎?
近兩年來,教育行業的加盟運營模式比較流行,糾紛也隨之日益增加。加盟合同(法律上專業術語爲“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品牌方卻不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加盟服務,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保證金嗎?
案例簡介
2021年3月11日,原被告簽訂《某某品牌教育許可經營合同》,約定被告爲原告提供“某某品牌教育”加盟服務,許可期限爲兩年。原告按約向被告支付了品牌使用金、ERP使用費、品牌保證金、開課保證金等費用合計60餘萬元。2022年1月,原告發現被告已處於停業狀態,團隊解散,已無法繼續爲原告提供合同約定的義務,這也直接導致原告無法開課,造成原告嚴重損失,原告爲及時減損,遂停止運營該加盟品牌的教育服務。
原告與被告協商合同解除及賠償事宜未果,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某某品牌教育許可經營合同》,並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00萬餘元。
法院審理
庭審中,被告辯稱其已按約提供了品牌、課程授權,並提供培訓、經營支持;原告應自行承擔經營成本及風險。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簽訂的《某某品牌教育許可經營合同》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結合雙方證據以可以認定自2022年1月起,被告即未按照合同的約定給原告提供持續的技術支持、經營指導,由於涉案合同的性質系原告在被告的指導下開展經營活動,一旦被告不提供持續的經營指導和技術支持,則原告的經營活動將無法正常有序的開展,因此被告的行爲致使雙方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不能實現涉案合同的目的,已經構成根本違約。
法院最終判決確認雙方合同已經解除,被告返還原告品牌使用金、ERP使用費、保證金共計13.5萬元,賠償原告損失26萬元。
一審宣判後,被告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說法
加盟模式,即特許經營,是品牌方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加盟方使用,使其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品牌方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一般來說,品牌方(特許人)應當爲加盟方(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不能因爲自身原因推諉或拒不履行合同義務,一旦法院認定品牌方的違約行爲構成夠本違約,導致雙方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品牌方將面臨退還加盟非、保證金及賠償加盟方經濟損失等法律責任。
-
買到不合格產品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追究責任嗎
案例:小美於2020年2月在某商場購買了一條純金項鍊,半年後經權威機構鑑定這條項鍊,確定只是鍍金的,小美打算找商場索賠,但由於工作繁忙,將此時忘記。2023年5月小美突然想起此事,立即找到商場索賠,商場以訴訟是時效已過爲由拒絕。請問,小美還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嗎?法律解析:小...
-
csgo開箱網被騙錢能找回來嗎,滿足這兩點可以追回!
既然是講開箱子出稀有,就不得不提CSGO這款遊戲了。在STEAM玩的小夥伴們肯定會知道,CSGO既是競技類中知名度最高,比賽最多。皮膚飾品最保值的一款遊戲。大家都是開箱子出稀有,憑啥你的皮膚飾品那麼保值,堪稱遊戲界的理財產品,龐大的玩家數量和遊戲官方的價值保護之下...
-
一字之差,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區別爲何?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
-
案例分析 |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被拒付後,持票人應當向誰主張權利?
案例2022年2月10日,A公司因爲工程需要,多次向B公司採購水泥,B公司向A公司供貨後,A公司簽發一張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爲A1公司,收款人爲B公司,匯票到期日爲2023年2月10日。後B公司將電子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C公司又背書轉讓給D公司,匯票到期後A1公司拒絕付款,D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