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立案的條件
公訴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是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其中可以分爲事實條件和法律條件層面進行掌握。
(一)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實,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爲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預備、實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這不意味着證實犯罪的證據需要確實充分,但也不應是辦案人員憑估計、猜測得出的結論。這裏所指“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經發生,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後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因此,此時的證據並不要求達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獲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實和情節。
(二)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立案追究的行爲,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爲,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通過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犯罪己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對追訴時效作了明確的規定,在立案過程中理應遵守執行。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特赦是國家對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罰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經赦免得罪行,不應立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屬於刑事自訴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決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自主權。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的承擔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責任已沒有意義,故不予立案。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時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以上情形只要屬於其中之一者,就應當決定不立案。已經立案追究的,在偵查階段應撤銷案件;在起訴階段應不起訴;在審判階段應終止案件或者宣告無罪;在執行階段應按審判監督程序依法重新審理。
-
買到不合格產品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追究責任嗎
案例:小美於2020年2月在某商場購買了一條純金項鍊,半年後經權威機構鑑定這條項鍊,確定只是鍍金的,小美打算找商場索賠,但由於工作繁忙,將此時忘記。2023年5月小美突然想起此事,立即找到商場索賠,商場以訴訟是時效已過爲由拒絕。請問,小美還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嗎?法律解析:小...
-
csgo開箱網被騙錢能找回來嗎,滿足這兩點可以追回!
既然是講開箱子出稀有,就不得不提CSGO這款遊戲了。在STEAM玩的小夥伴們肯定會知道,CSGO既是競技類中知名度最高,比賽最多。皮膚飾品最保值的一款遊戲。大家都是開箱子出稀有,憑啥你的皮膚飾品那麼保值,堪稱遊戲界的理財產品,龐大的玩家數量和遊戲官方的價值保護之下...
-
一字之差,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區別爲何?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
-
案例分析 |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被拒付後,持票人應當向誰主張權利?
案例2022年2月10日,A公司因爲工程需要,多次向B公司採購水泥,B公司向A公司供貨後,A公司簽發一張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爲A1公司,收款人爲B公司,匯票到期日爲2023年2月10日。後B公司將電子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C公司又背書轉讓給D公司,匯票到期後A1公司拒絕付款,D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