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的認定
(一)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法條競合問題
《刑法》對這兩種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對軍人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應優先適用本章的規定,以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論處。
(二)非法獲取軍事祕密後又將軍事祕密故意洩露的定罪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後又將軍事祕密故意洩露的定罪問題,應根據情況區別對待。平時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的,因平時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的法定刑比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的法定刑輕,所以應定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而將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的行為作為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的從重處罰情節,在量刑時予以考慮。如果是在戰時將非法獲取的軍事祕密又故意洩露的,因戰時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的法定刑比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的法定刑重,所以應定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罪,而將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行為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
(三)以盜竊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方式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定罪
軍隊的許多武器裝備、軍用物資本身就包含需要保密的內容,如效能、構造、成份等,是軍事祕密的載體。為了非法獲取軍事祕密而盜竊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其行為同時觸犯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和盜竊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屬於想象競合犯,應當根據具體案情,選擇適用處罰較重的法律規定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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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令作戰消極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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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量刑標準
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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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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