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的期限一般有多長?
一、擔保的期限一般有多長
分三種情況:
1、如果擔保合同裡面有約定的擔保期限,那麼就按約定的期限來;
2、如果擔保合同中沒有約定擔保期限,那麼從約定的還款期限之日起擔保期限是六個月;
3、另外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擔保合同裡寫明擔保人擔保至債務人還清債務為止,這種情況屬於約定不明,那麼這種情況下,擔保就是從約定的還款期之日起擔保期限是兩年。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二、擔保人擔保期限過期要負法律責任嗎
擔保期限過期的,擔保人不需要再對債權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在擔保期限內,作為擔保人自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若是過了擔保期限,那麼擔保人就不需要在對債權承擔法律責任。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法定情形下,也會導致擔保人不需要對債權承擔擔保責任,這是債權人與擔保人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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