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裁決期限
視情況而定,一般為6個月。根據規定,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③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撤銷申請。我國仲裁法規定,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④必須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仲裁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仲裁法》第五十八條
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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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委員會本身並無強制執行的權利,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所以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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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時效規定為多久
仲裁時效分為普通仲裁時效和特殊仲裁時效。按照法律規定,普通仲裁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則不予保護。特殊仲裁時效是指普通仲裁時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時效。《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9條規定,因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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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效力
有效的仲裁協議,總體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對仲裁機構的效力和對法院的制約力。1.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這是仲裁協議效力的首要表現。其一,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到限制,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不得單方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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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麼抓捕失信人
可以直接向執行法院報告,至於法院採取什麼措施,一切由法院決定。一、失信被執行人,本質上屬於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並不是違法犯罪的嫌疑人;二、失信人,只有在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的情況下,才可能會被處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