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
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主要是:
1、證據調查:接受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委託,調查並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2、智慧財產權調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祕密等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
3、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協助法院調查、執行、追查被執行人隱藏、轉移的財產、帳戶,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企業資信調查:商業信譽調查、企業不良記錄查詢、合夥背景、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產品資訊、業務信用調查、防止商業欺詐實地調查。
法律依據:《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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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手機照片可不可以做為證據
手機拍照可以當證據使用。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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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分配的基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在這一原則下,主張事實成立的一方對其主張的事實負擔舉證責任,當該項事實在法律上處於真偽不明的狀態時,由其承擔不利後果。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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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規則是什麼
證據規則,是指確認證據的範圍,規範證據的收集、審查判斷等證明行為的法律準則。證據規則的核心內容是規範證據資格(又稱“證據能力”、“證據的可採性”、“證據的適格性”)的規則。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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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勒索需要證據嗎
綁架勒索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6、鑑定意見;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8、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據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