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和建造費用的關係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和建造費用的關係是什麼
是組成與被組成的關係,因為建築成本費用由城市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和材料工程費兩部分組成,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費用,是土地使用者獲得用地應付出的代價。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無論新徵用土地,還是利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應繳納土地使用費。
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哪些?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房屋徵收與補償費等。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專案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
3、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
綜上所述,我們瞭解到如果想要獲得某塊土地的使用許可權就必須要向國家徵收土地使用費的專屬部門徵收必要的費用,不僅如此有時獲取土地的所有權並不是想象的繳納稅款那樣簡單,還有很多時候需要進行競拍的形式,我們國家的每位公民都應該嚴格遵守我國的法律規定,以身作則,做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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