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的效力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的效力
1、對人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對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訴訟法對哪些人適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條的規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適用於所有在我國領域進行民事訴訟的人。具體包括下列幾類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
(三)雖然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但申請在我國法院進行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
2、對事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對事的效力,又稱為民事訴訟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受理民事案件的範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條的規定,民事訴訟法對事的效力主要包括:
(一)由《民法典》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糾紛所發生的案件。《民法典》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包括靜態的財產所有關係和動態的財產流轉關係,如物權、債權等;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包括了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和身份權,如姓名權、健康權、肖像權、名譽權等。
(二)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調整的婚姻關係、繼承關係、收養關係糾紛所發生的案件。如離婚案件、撫養或贍養案件、繼承案件等。
(三)由《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係糾紛所發生的案件。這主要指經濟關係中屬於民事性質的案件。如因損害消費者權益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引起損害賠償案件等。
(四)由《民法典》調整的合同關係糾紛所發生的案件。如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等。
(五)由《勞動法》調整的部分勞動關係糾紛所發生的案件。勞動關係就其性質而言,並非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但我國民事訴訟法把勞動爭議案件納入了其調整範圍,這類案件包括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糾紛;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案件等。但對勞動爭議案件法律規定了"先裁後審"的制度,即對勞動爭議必須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六)法律規定適用民事訴訟程式解決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別程式和非訟案件。如選民資格案、宣告公民失蹤、宣告公民死亡、認定公民為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定財產無主、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等。
民事訴訟法的效力不僅包括對人的效力和對事的效力,甚至包括時間效力和空間效力。只要在我國的領域,並涉及觸犯法律的案件,並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後,都可以適用於民事訴訟法。所以民事訴訟法還是一個維護權益比較好的方式。
-
民事訴訟公告送達都存有哪些問題?
一、民事訴訟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該法司法解釋第88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
-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日常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認為一審法院對所涉案件沒有管轄權,是可以在十日內,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那麼,如果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當事人能否上訴,如何書寫上訴狀文字,本站整理相關知識後,為大家作詳細介紹。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上訴狀範本上訴人(原審被...
-
申請緩交訴訟費期限是多久
申請緩交訴訟費期限是多久?緩交的期限一般是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審理終結前。《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第四十五...
-
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