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被告都要寫答辯狀嗎
一、共同被告都要寫答辯狀嗎
共同被告不是都要寫答辯狀,因為答辯狀並不是屬於是必須要寫的。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於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援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二、上訴案件審理程式是什麼?
1、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
2、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2、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3、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是屬於共同被告的情況之下,是屬於擁有答辯的權利的,雙方當事人如果願意行使這樣的一種權利,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的,而且如果是屬於共同被告的話也是可以共同提交答辯狀了。不提交答辯狀也是屬於當事人所擁有的一項權益。
-
合同糾紛多久凍結賬戶
律師解答:一般六個月。律師解析:分情況:1、訴前財產保全查封的時限就要看是屬於保全的哪一種財產,如果是屬於銀行的存款那麼一般就不能超過一年;而對於是動產的期限一般就不能超過二年。2、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就需要執行...
-
抵押了的房產可否申請保全
律師解析:已經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可以申請法院訴訟保全。保全範圍: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保全方式: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
-
2021什麼是所謂的缺席判決
一、什麼是所謂的缺席判決民事訴訟中的缺席判決,即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不利於自己的訴訟後果,都會於言詞辯論之日到庭並進行辯論。但由於民事訴訟具有私法的性質,當事人對自己的權利具有處分權,而且,實踐中經常存在一些...
-
強制排除妨礙要多久執行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是六個月內執行完,但不排除執行不了。排除妨礙權利人行使其權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礙或妨害時,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請求人民法院強制排除,以保障權利正常行使的措施。排除妨礙既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的情況,也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