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險可以領多少次?
社保糾紛1.68W
律師解析:失業保險金沒有具體的領取次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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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有:1.勞動者應徵人伍或者離職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勞動合同應當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2.勞動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義務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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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五險一金不交能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不可以。1、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3、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有權向相關部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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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擔保是否先於員工工資
律師解析:公司破產擔保先於員工工資。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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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保能退嗎
律師解析:不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出臺,規定退休人員可在參保滿10年地區領養老金,各地都不滿10年在戶籍地領;單位繳費可跨省轉移12%;禁止退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