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後如何處理?
有許多勞動工作人會面臨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也就是失業了,在這種時間段裡,他們經常面臨非常痛苦地抉擇、經濟困難甚至生活水平有所下降,而且保險待遇可能會得不到享受。這時就需要學習相關法律來享受本可以的權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單位不合乎法規而辭退工作人員的情況下。當然正常辭退或主動辭退也可以學習相關知識來更好的做出抉擇,從而選擇更好的適合自己的職業。那麼現在講解一下社保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處理方法和注意事項。
一、社保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處理?
1、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2、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3、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4、失業職工或下崗轉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完失業救濟金後,應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辦法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二、解除勞動合同後注意事項有什麼?
1、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配合辦理檔案社保等遷移手續,有新工作單位的,可以將檔案社保等轉移至新單位,沒有新單位的,一般當地人才市場會提供暫時接收的手續。入職新單位一般都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在離職的時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
2、《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需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4、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得儲存二年備查。
現在我想大家已經知道社保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後如何處理還有該注意些什麼了吧,只要大家按照相關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獲得一定的辭退後的補貼,要注意單位是否發了相關手續,如果沒有則被視為合同還有效,需儘快申請到,不然對被辭退的工作人員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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