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退休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我們發現有的員工本身年齡已經快要到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了,但同時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也馬上要到期,這樣的情況下自然就很擔心單位之後不續簽勞動合同,會影響到自己的退休問題。那現實中解決退休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該怎麼辦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
一、接近退休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當首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再約定試用期,並不是只籤試用期協議,再根據職工後決定期的表現如何然後決定是否簽定勞動合同。根據勞辦發[1996]131號文規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勞動者已接近退休年齡,雙方仍可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但合同期限不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勞動者如果在合同期滿時,己接近《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0週歲),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但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在終止勞動合同後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屆滿後仍未就業,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可以按規定領取社會救濟金,達到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不是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同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二、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結合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為了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方面對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後的處理其實給予了相關的規定,自然在不同的情況下實際的處理也是不同的。一般解決退休員工勞動合同同時也到期了的話,則此時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但即使不續簽也沒有關係,此時勞動者可以按規定領取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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