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索要工資?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索要工資?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用人單位下發載有勞動者姓名的各種檔案: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應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單位所蓋公章;
3、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勞動者在其企業的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4、錄音、錄影、照片:勞動者在上下班時的錄音錄影,或者其他關於工作方面的錄影也可作為給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證據。
5、網路聊天資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業務往來的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聊天記錄,並證明通訊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機簡訊往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往來的簡訊記錄。
(二)關於訴訟費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後等到案件審理結束後根據審理結果決定,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關於律師費除非有特別約定,一般是誰請律師誰承擔律師費。對於經濟困難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從而免除律師費,法院訴訟費方面,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免交、減交或緩交。
二、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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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這種行為是會讓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損失,如果還沒有正常的發放工資,那麼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直接走訴訟的流程,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只要有證據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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