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簡章能作為法律依據嗎?
一、招聘簡章能作為法律依據嗎?
招聘簡章能作為法律依據,招聘簡章是為了吸引勞動者到單位應聘,簡章上一般有公司蓋章的,並不是虛假型別的廣告,滿足作為證據的條件。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範圍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公司的招聘簡章中一般有什麼資訊
(一)標題
招聘啟事可以簡單地由事由和文種名稱構成。如“招聘啟事”或“招工啟事”,有的寫作“ 招賢榜”。
較為複雜的招工啟事還可以加上招聘的具體內容。如“招聘抄字員”、“招聘科技人員啟事 ”,還有的招聘啟事在標題中寫明招聘的單位名稱。如“××服裝廠招聘啟事”。
(二)正文
招聘啟事的正文較為具體,一般而言,需著重交待下列一些事項。
1.招聘方的情況
包括招聘方的業務、工作範圍及地理位置等。
2.對招聘物件的具體要求
包括招募人員的工作性質、業務型別,以及招募人員的年齡、性別、文化程度、工作經歷、 技術特長、科技成果、戶糧關係等。
3.招募人員受聘後的待遇
該項內容一般要寫明月薪或年薪數額,寫明執行標準工休情況,是否解決住房,是否安排家屬 等。
4.其他情況
應募人員須交驗的證件和應辦理的手續以及應聘的手續以及應聘的具體時間、聯絡的地點、 聯絡人、電話號碼等。
(三)落款
落款要求在正文右下角署上發表啟事的單位名稱和啟事的發文時間。題目或正文中已有單位 名稱的可不再重複。
寫作招聘啟事的注意事項
招聘啟事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所招聘的各項內容,均應如實寫出,既不可誇大也不可縮小。
招聘啟事的各項內容,可標項分條列出,使之醒目。也可用不同的字型列出以求區別。
招聘啟事的語言要簡煉得體又重點突出、要莊重嚴肅又禮貌熱情。
公司的招聘簡章具有真實性,很多職員也是因為看到了招聘資訊之後才會選擇?公司應聘的,故此若是最後職員的薪資與該簡章內容不一致,是可以帶著當初公司的招聘簡章,以及其他證據,先與公司協商處理糾紛,若是依舊不按照簡章內容支付工資的,那麼就可以起訴用人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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