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賠償金怎麼算的?
一、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賠償金怎麼算的?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應該怎麼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若勞動者與公司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超過一年未續簽仍然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若一年內未續簽合同還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因此,勞動者若還需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合同到期公司部續簽合同可按照上述做法.維權,若不需要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視為離職
三、有哪些情形勞動合同終止可以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6、勞動者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用人單位是必須要提出來續簽的決定,如果到期不續簽那麼是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對於賠償金的計算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還有工作的收入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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