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麼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段特殊的時期,不少初入職場或剛進入新崗位的人都不可避免,應該怎麼約定試用期?我相信這困擾著大部分勞動者,試用期的約定關係著雙方的既得利益,試用期能否順利進行與按時完成都與試用期的約定密切相關。那麼究竟應該怎麼約定試用期,本站小編為大家作出如下總結。
一、應該如何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時候,應當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試用期的最長時限、約定次數及其他有關規定,否則該試用期的約定就是違法的。
二、約定試用期要注意什麼
勞動合同試用期約定:
1、書面約定。
2、期限限制: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解除限制:以前勞動法是不符合錄用條件、醫療期、不勝任、違紀違法的是在試用期是可以解除的,而新勞動合同法新增幾條限制也就是用人單位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與經濟性裁員的試用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4、如果試用期不符合條件必須解除的需提前3天通知才能得以解除。
5、試用期違法約定的,需支付2倍工資經濟補償金。
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試用期間的約定,其中試用期的時間尤為重要。小編認為任何一個初入職場的人或新換工作的人都應對應該怎麼約定試用期加強注意,這樣有利於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這關係著試用期的順利完成,如果您對上文內容還存在任何疑問或您正在為試用期困擾,您可以致電本站,專業律師將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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