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什麼情況可以辭退員工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應該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
單位辭退勞動者,一般是單位要求或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41條中,明確了單位辭退勞動者的情形。
用人單位若是基於《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此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但要是因為第40條、第41條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若是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就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公司正常辭退職工會有補償嗎
律師解析: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
-
暑假工年齡要求多大?
律師解析:暑假工年齡在法律上規定的是十六歲以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所以說為了未成年人更好的健康成長,律師在這裡建議大家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應...
-
刑事犯罪單位是否可以直接開除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1、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單位可以直接開除。2、違法與犯罪是兩個概念,性質不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公司是可以...
-
醫藥銷售代表與公司是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一般來說醫藥銷售代表與公司是勞動關係的。另外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等。法律依據:《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