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與撤職的區別
免職和撤職處分的區別為:
一是性質不同。
行政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於行政處分的範疇。免職是法定的人事處理種類,不具有懲戒性。
二是條件不同。
對於違紀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公務員,可以給予撤職處分。
免職處理分為兩種:一種是免去現任職務,另一種是職務自行免去。
免去公務員現任職務的條件有7種:轉換職位的。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的。離職學習期限超過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調出國家行政機關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職的。
職務自行免除的條件有5種:受到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受到行政撤職或開除處分的。被辭退的。因機構變動失去職位的。死亡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工帽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不能夠證明。律師解析:不能夠證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有工資表或考勤卡或者違章處罰等資料,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來幫助你作證。法律依據:《關...
-
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犯法嗎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開除行為是犯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