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紀律的主要內容包括什麼
?
一、勞動紀律的主要內容包括
1.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履約紀律)。
2.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到達工作崗位,按要求請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親假等(考勤紀律)。
3.根據生產、工作崗位職責及規則,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生產、工作紀律)。
4.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衛生規程(安全衛生紀律)。
5.節約原材料、愛護用人單位的財產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紀律)。
6.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保密紀律)。
7.遵紀獎勵與違 紀懲罰規則(獎懲制度)。
8.與勞動、工作緊密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其他規則(其他紀律)。
從列舉的8項勞動紀律的內容看,用人單位可從五方面來制定規章制度,即:勞動合同管理(或稱人事管理)、考勤與休假、生產與工作、獎勵與懲罰、其他。
二、單位以違反勞動紀律即時辭退,能獲得賠償嗎
職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辭退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何確定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一般由用人單位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比如,曠工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規章制度規定曠工3天給予警告處分,15天可以解除合同,那麼,職工曠工對號入座就是了。員工雖然多次違反勞動紀律,但不構成規章制度規定的嚴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企業解除合同就是違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本人工資賠償金。所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指規章制度制定經過了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確定有職工代表和工會參與,且經過公示。
勞動紀律涉及到的範圍也比較廣,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員,自然應當嚴格遵守單位的勞動紀律。而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中的規定,若是勞動者有嚴重違反單位勞動紀律的時候,單位是可以無責將其辭退,此時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曠工多久公司有權按曠工辭退?
律師解析: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曠工多長時間可以辭退。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職工曠工本身就是違反了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但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並非職工一開始曠工就辭退職工,而是在職工連續曠工三天時...
-
辭職程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式,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程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
-
廠裡沒簽合同自動離職可以嗎?
律師解析:沒簽合同辭職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剛入職,時間比較短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在試用期的,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正式的員工,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沒簽合同的,工作年限長的,相當於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
-
保安上班12小時是否違反勞動法?
律師解析:違法。每天正常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最多是11小時,12小時已經是違法了,具體規定如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