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要提供工資單詳情是否不合法
從一個公司到另外一個公司是重新的開始,但以前的表現也會被現在的公司看重,工資是決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麼在法律上現任公司入職要提供工資單詳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入職要提供工資單詳情合理嗎?
其實身處他們的立場來看,企業這樣做是為了防止漫天要價,如果沒有工資單也可以提供收入證明,收入證明也不能提供的話,不提供也可以,法律並沒有規定員工需要向新單位提交原單位的工資單。
一、入職協議是否屬於勞動合同
簡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為紙條、單頁入職協議等,內容上僅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單一內容,並未根據《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的約定。
勞動合同是全面明細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檔案,形式上要求紙質合同,內容上要求具備《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明確規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雙方遵守各自的權利義務,並保證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從而使雙方的關係處於有法可依的狀態。
所以,對於那些內容單一的簡易合同,實質上缺少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必備條款,並不具備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對於僅有簡易合同而未全面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屬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二、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1、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2、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1)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①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②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③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④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綜上所述,在新公司入職要提供工資單詳情,法律上是沒有明文規定的,若關於你的發展前途,你現在的公司需要你的以前的任職工資單,是可以考慮提供的。但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申訴。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訪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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