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
我國對未成年工的保護可謂是一大再大,甚至包括了招用的臨時合同工。由此可見我國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的重視程度,那麼究竟我國出臺有哪些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呢?且聽365小編為您一一道來。
(一)就業年齡的限制
確定最低就業年齡必須考慮青少年的身體發育狀況以及保障他們在就業前有接受完整義務教育的時間。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業權利,在就業問題上不得歧視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人民法院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宣告緩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二)禁止未成年工從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身體發育還未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適應特別繁重及危險的工作、他們對有毒有害作業的抵抗力也較弱。勞動法規定,招收錄用未成年工應當經過體格檢查,錄用後也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對未成年工實行工作時間的保護
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發育和繼續組織他們完成文化技術學習任務,一般對未成年工實行縮短工作日製度,並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加班加點和夜班工作、對於某些經過批准允許招收16週歲以下的學徒的特殊行業,國家還規定了一些特殊的保護措施。保證他們的身心能夠健康成長。例如,1961年5月勞動部就在《關於教工學校學生的學習、勞動、休息時間的暫行規定》中指出,未滿16週歲的學生,在進行生產實習時的勞動時間為,每一學年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第二學年每天不得超過7小時,第三學年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
(四)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體健康。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果發現疾病或身體發育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治療。
對未成年工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取消。
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作了規定。如果企業單位侵犯了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權益,一是職工本人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至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非法侵害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的單位,負責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並責令該單位給予被侵害女職工合理的經濟補償,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工會及其女職工組織就有權要求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予以糾正。工會發現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也應當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改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覆;對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通過以上四個方面的簡單介紹,為了保護未成年工的正常發育和安全健康,除了通過對勞動條件的改善外,還是涉及到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等方面的特殊保護。
-
從單位辭職後醫保怎麼辦
一、從單位辭職後醫保怎麼辦?分兩種情況:1、辭職後馬上有新單位接收,可將醫保關係全部轉移到新單位,這個由新單位的人事管理部門幫忙處理。2、辭職後沒有新單位工作,可先將檔案存放在勞動局或者社會保險所等能夠託管檔案的地方,具體要看當地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和原單...
-
如果童工自願工作犯法嗎?
一、如果童工自願工作犯法嗎?童工自願工作的也是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堅決禁止。我國已禁止使用童工的,對使用童工的處罰在相關規定中也明確地進行了規定。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童工是否自願到用人單位從事勞動活動,只有使用了童工,就違法了勞動法規的相關規定,這也是體現...
-
生育假國家規定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其實在社會生活中,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對於女職工是帶有明顯得歧視的,因為女職工肯定是避免不了結婚生子的。但是,這在我國法律上是絕對不允許的。並且,為了更好的維護女性職工的權益,我國法院規定的是有生育產假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生育假國家規定是...
-
如果拖欠童工工資怎麼辦?
在我們國家僱傭童工是不合法的行為,那麼還是有些人知法犯法,那麼如果拖欠童工工資怎麼辦?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其實當事人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並且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也可以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具體的我們一起來通過下面的文章來了解。被拖欠童工工資該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