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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高溫費有哪些規定

浙江2021高溫費有哪些規定

由於自然規律,我國一年四季分明,春、夏、秋、冬不斷更替。由於季節的特點,夏天以及冬天的氣溫對於人體有一定的傷害。尤其是夏天,氣溫炎熱,中暑現象頻發,對於人體產生了一定的傷害。在如此惡劣條件下,全國各地都制定了關於高溫補貼政策。那麼,浙江2017高溫費有哪些規定呢?趕快來看一下。

一、浙江高溫費有哪些規定

2017年,我省尚未出臺新的政策檔案。參照以下頒佈的標準執行。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浙江省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即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高溫補貼政策注意事項

1、注意:“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2、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3、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4、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政府出於人性化考慮,對於高溫補貼相關政策在全省各地的實施開展了監督,並且這成為了一項硬性化的規定。關於浙江高溫費有哪些規定的問題,小編將上文為大家進行了羅列。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知道浙江高溫補貼並沒有做出調整,這是人們討論最多的問題。相關地方政府可以依據具體的情況作出相應的調整,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標籤:費有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