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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傷鑑定後面還可以領錢嗎?

一、沒有工傷鑑定後面還可以領錢嗎?

沒有工傷鑑定後面還可以領錢嗎?

1、沒有工傷鑑定後面不一定可以領錢,對於沒有經過工傷鑑定,也沒有被認定為工傷的,不可以領錢。

對於已經被認定為工傷、但是沒有經過工傷鑑定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食宿費用。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6)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7)工資福利。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鑑定後確定傷殘等級的如何賠償?

傷殘鑑定後確定傷殘等級的,除享受以上1至7項待遇外,分三種情況對待:

1、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並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職員若是想要獲得單位支付的醫療費等的費用,需要提出工傷認定的請求,且需要被認定為確實受了工傷。對於勞動能力因為受傷而受到影響,想要獲得單位支付的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費用的,則需要在被認定為工傷之後,再提出工傷鑑定請求。

標籤:領錢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