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願放棄繳納公積金有效嗎
無效,公積金有強制性,單位不可以不交。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12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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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糾紛解決需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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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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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給經濟補償金是否有法律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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