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方變崗調薪的行為是否有效
無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如約履行,由於公司發生合併、更名,更名後的單位應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義務。根據合同的約定,單位有權根據評估標準及職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前提是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企業勞動糾紛解決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解析:1、企業勞動糾紛解決是否聘請律師完全屬於個人自由,並不是訴訟必須聘請律師。對於糾紛比較簡單清楚、證據比較充分、訴訟管轄法院沒有爭議的案件可以不請律師。因為律師收費一定程度上可能會造成委託人的經濟負擔。2、現如今,只有刑法所規定的一些特殊情...
-
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怎麼辦?
律師解析: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的,當事人可以向對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其行為已經構成不當得利。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
-
要求給經濟補償金是否有法律年限限制
律師解析:要求給經濟補償金有法律年限限制。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單位如何辭退職工才是合法有效的
律師解析:單位辭退職工合法有效的形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協商,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過錯行為的;勞動合同期滿,且未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勞動者不續簽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